引言
在撰写法学论文时,法律颁布名称的重复使用往往会导致查重率过高。如何在保持学术规范的前提下,有效降低法律名称的重复率,成为许多学者面临的难题。本文将详细介绍多种实用的降重技巧,帮助您在论文写作中更加得心应手。
提示:法律名称的降重不是简单地替换词汇,而是要在理解法律内涵的基础上,采用多样化的表达方式。
法律名称降重的核心方法
1. 使用简称或缩写
对于较长的法律名称,可以在首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并标注简称,后续即可使用简称。这是最直接有效的降重方法之一。
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2. 同义替换与句式变换
通过改变句式结构和使用同义词来表达相同的意思,可以有效降低重复率。
原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修改后: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
或:按照《合同法》的立法精神...
3. 使用指代词
在上下文明确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该法"、"本法"、"上述法律"等指代词来替代完整的法律名称。
4. 增加修饰语
通过添加适当的修饰语,使法律名称的表达更加丰富多样。
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修改后:我国现行的《公司法》、新修订的《公司法》、2018年颁布的《公司法》
注意事项
重要提醒:在进行法律名称降重时,必须确保以下原则:
1. 保持法律名称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2. 首次出现必须使用完整名称
3. 简称使用要规范,避免产生歧义
4. 不得改变法律的原意和性质
学术诚信是论文写作的基本准则。法律名称的降重应当在遵守学术规范的前提下进行,切忌为了降重而降重,导致表述不准确或产生歧义。
案例分析
让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展示如何综合运用上述技巧:
原文(重复率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修改后(降重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体系宏大,共7编1260条。这部基本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事立法进入了新的阶段。该法的实施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