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明帝曹叡:承父祖之业,守魏室之基
魏明帝曹叡(206年-239年),字元仲,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人,三国时期曹魏第二位皇帝(226年-239年在位)。魏文帝曹丕长子,母为文昭皇后甄氏。
黄初七年(226年),曹丕病重,立曹叡为皇太子,即位于洛阳。曹叡在位期间,指挥曹真、司马懿等人成功防御了吴、蜀的多次攻伐,并且平定鲜卑,攻灭公孙渊,设置律博士制度,重视狱讼审理,与尚书陈群等人制定魏律,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源头。
曹叡出生于邺城,是曹丕与甄氏之子。
曹丕称帝后,封曹叡为齐公,次年晋封为平原王。
曹丕病重,立曹叡为皇太子。曹丕去世后,曹叡即位,是为魏明帝。
诸葛亮多次北伐,曹叡派遣曹真、司马懿等人成功防御。
司马懿攻灭割据辽东的公孙渊,曹魏统一北方。
曹叡病重,立养子曹芳为太子,托孤于司马懿和曹爽,终年三十六岁。
曹叡在位期间,成功抵御了蜀汉丞相诸葛亮的五次北伐和东吴的多次进攻。他善于用人,派遣曹真、司马懿等将领防御边疆,保持了曹魏政权的稳定。
曹叡重视法治,设置律博士,与陈群等人制定《魏律》十八篇,是中国古代法制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曹叡本人文学修养很高,擅长诗文,与曹操、曹丕并称"三祖"。他重视文化建设,组织编纂《皇览》等大型类书。
"明帝沉毅断识,任心而行,盖有君人之至概焉。于时百姓彫弊,四海分崩,不先聿修显祖,阐拓洪基,而遽追秦皇、汉武,宫馆是营,格之远猷,其殆疾乎!"
曹叡在位期间巩固了曹魏政权,但后期大兴土木,耗费民力,为曹魏后期权臣专权埋下隐患。总体而言,他是一位有能力但享乐过度、晚年失策的君主。
得:成功防御外敌,制定法律制度,巩固政权;失:大兴土木,过度享乐,托孤不当导致司马氏专权。